黑客松資料說明 · 2026-10

臺北的行人清潔箱,到底少了多少?

官方說法裡出現過「個」「處」「組」「座」,開放資料又用「筆」,這些詞在不同年份指的不一定是同一件事。再加上跟哪一年比,結論可以從「剩四成」到「剩兩成多」。這頁用議會公報和主計處的時間數列,把數字對齊。

環保局表示,減量是為了落實使用者付費、維護市容,未來清潔箱以商圈、夜市及觀光景點等高人流地區為主(115-08-10 新聞稿)。本頁只處理數量和單位,不評論政策。

看跟哪一年比

現在是 806 組(1,612 座):質詢簡報表 115 年 6 月欄是 806 組,環保局 8 月 10 日新聞稿稱「目前設置數為806組(1,612座)」。

基準設置點剩下箱子剩下
97 年底(主計處,舊式單箱時期)3,48423%≈3,484*46%
103 年底(主計處,換裝前)2,92828%≈2,928*55%
107 年 7 月底(局長:「2,004 處、4008 座」)2,00440%4,00840%

* 101 年以前大多是舊式單箱,這裡假設一個設置點一個箱子;沒有文件逐點確認。107 年那一列的兩個數字都是局長在議會的原話,不需要換算。

「剩五分之一」成不成立?跟 97 年的設置點比,約剩 23%,「剩兩成多」大致成立。跟 97 年的箱子比,剩不到一半(約 46%)。
跟 106 年比106–109 年質詢簡報上約 4,000 的數字,依同時期的公報紀錄,較可能是座數;806 是組數。拿兩者相除得到的五分之一,單位不同。

清潔箱的兩個時代

舊式(80–98 年間購置)
多數設置點只有一個箱子。這時期主計處的「個」大致是點數,也大致等於箱數(推斷)。
新式一組兩座
102 年編預算,104–105 年大量換裝。換完後一處=一組=一般垃圾箱+資源回收箱兩座(局長 107 年說明)。
開放資料的一「筆」
一個座標點位,同一地點常拆成多筆。沒有組數或箱數欄位,不能拿來加總組數。

用字並不固定,單看「座」「個」不能判斷單位。109 年 5 月王鴻薇議員問「去年的數字是 1,900 座,到今年年底會消失一半以上?」,局長答「是」,沒有更正單位,但 1,900 是組的量級;公視 2023 年轉述環保局「已恢復到疫前的2000座」,同一篇報導的標題卻寫「恢復至2千組」。

30 年的數字

主計處 TSIS 年底數 議會公報/環保局說法 換裝期(102–106 年)

看主計處完整數列

質詢簡報上的 4,018 是什麼

苗博雅議員 115-08-10 質詢時指出,環保局 8 月 4 日專案報告的表格裡,106–109 年的分區數字加起來約 4,000,全市總計卻只有約 2,000(例如 106 年 2,009)。她的簡報〈各區隊行人專用箱設置總數一覽表〉把總計改成各區加總,標為「總組數」:106 年 4,018。她認為 4,000 才是真正的組數。

本頁的判斷是:106–109 年的分區數字看起來是座數,全市總計是組數。理由有三:

年簡報總數主計處倍數同期環保局說法

「簡報總數」與 12 區數字取自苗博雅議員質詢簡報的截圖,總數等於 12 區加總(106–115 年每年都已核對)。環保局 8/4 專案報告原件沒有上網,原表的分區數字無法獨立核對。108 年的 3,800 剛好是 2×1,900,對應局長說的「疫情前 1,900 組」;110 年的 1,804 和局長 110 年 4 月說的「現在是 1,804 個」相同。各年取數的時點可能不全是年底。

要注意:主計處的數字也是環保局報的(公務統計報表 11299-90-01),所以上面這些說法彼此一致,但不是獨立的第三方驗證。

議會公報與環保局說法

97-04-24 · 沈世宏局長
(臺北市垃圾桶數量有多少?)「有 3,281 座。」
舊式單箱時期。主計處 97 年底是 3,484。議員問的是「垃圾桶」,範圍可能比主計處「人行道上」的定義寬。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76 卷第 20 期
100-10-20 · 吳盛忠局長
(請問臺北市總共有多少個垃圾箱?)「3,250 個垃圾箱。」
議員接著問「全都設置在人行道上,對不對?」局長答「是。」主計處 100 年底是 3,221。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85 卷第 7 期
104-10-12 · 劉銘龍局長
周威佑議員:「本來是 1 個清潔箱改成 1 組 2 個的清潔箱?」局長:「是。」議員:「1 組 2 個的清潔箱就是一般垃圾與資源回收。」局長:「是。」
換裝進行中,新舊並存。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101 卷第 7 期
105 年 · 環保局書面答覆
「行人專用清潔箱迄 105 年 3 月底設置 2,319 組。」「因 104 年 700 組行人專用清潔箱,目前仍未全數安裝完成」「全面汰換行人專用清潔箱,增加設置資源回收箱」
當時新式箱還沒裝完,所以這 2,319「組」應包含舊式單箱點。主計處 104 年底 2,510、105 年底 1,803,這段下降官方沒有說明。另外,102 年預算的 613 組已交貨、104 年 700 組即將交貨(第 104 卷第 4 期),105 年又要汰換 1,500 組,合計約 2,813 組,比 106 年底的 2,009 組多,差額官方也沒有說明。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104 卷第 12 期
107-08-10 · 劉銘龍局長
「到今年的 7 月底,大概有 2,004 處、4008 座,因為現在 1 處有 1 個垃圾桶及 1 個資源回收桶。」「本局是算『座』,所以是 2,004 處、4008 座。」
處數接近主計處 107 年底的 1,985。這是換裝完成後,局長第一次清楚說明處和座的關係。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112 卷第 10 期
109-09-28 · 劉銘龍局長
「今年在疫情發生之前,全市垃圾桶是 1,900 組,最近環保局陸續復設至 1,809 組,…」
主計處 109 年底是 1,807。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121 卷第 5 期
110-04-13 · 劉銘龍局長
「事實上它現在的數量是接近 1,800 個。」(議員:「現在是到 1,800 個?」)「現在是 1,804 個。」
口頭上「個」「組」常混用,這裡是組的量級。同一段陳炳甫議員轉述「總共有 3,172 個…被撤到只剩 1,226 個」,出處不明。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130 卷第 6 期
115-08-10 · 徐世勲局長、苗博雅議員
局長先說:「是 2 個 1 組。」「他寫成個數了。」議員:「這不是寫成個數的問題,我幫你們做了驗算」。議員再追問後,局長說:「我覺得這是錯的,我們承認錯。剛剛我也問同仁,為什麼以前的數字會整個算錯?這部分我們會後檢討。」陳浩彰科長:「這是我的業務,我必須負起這個責任。」
「承認錯」指的是表格把單位混在一起,還是接受 106 年有 4,000 組,從速記錄看不出來,環保局之後也沒有書面說明。議員的主張是:郝市長和柯市長第一任時期有 3,600–4,000 組,柯市長第二任減半到約 2,000,現在剩 800。 議會速記錄 第 14 屆第 8 次定期大會 警政衛生部門質詢第 05 組;同日環保局新聞稿「目前設置數為806組(1,612座)」

引用的時候

可以這樣說

  • 107 年 7 月底 2,004 處、4,008 座;115 年 6 月底 806 組、1,612 座。兩種算法都約剩四成。
  • 跟 97 年的設置點(3,484)比,約剩 23%。
  • 114 年一年少了 274 組;114 年底到 115 年 6 月底又少了 876 組。
  • 主計處欄位寫「個」,但 105 年以後的數字和環保局說的組數一致。

避免這樣說

  • 「106 年 4,018 減到 806,剩五分之一」:前者較可能是座,後者是組。
  • 不講基準年就說「剩幾成」。
  • 把主計處 105 年以後的數字除以 2 當組數。
  • 用開放資料筆數當組數:筆是點位,而且缺北投。

還不清楚的地方

資料來源